企業訓練類別 | 企業經營管理講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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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 從法律面分析企業如何處理問題員工 |
報名截止日期 | 2015-04-21 |
開課日期 | 2015-05-12 |
課程目的 | |
課程主旨 | 本課程從法令及法院判決案例詳細分析企業可運用哪些法令處理問題員工,避免觸法,衍生勞資糾紛,影響團隊士氣及企業形象,甚至主管機關裁罰,另解析企業不當處理問題員工之各種爭議案例,並提供企業修正各項管理措施之建議,以確保各項處理措施之適法性。防範類似案例或問題員工的產生。 |
課程大綱 |
1.問題員工有哪些徵兆?問題員工有哪些態樣?
2.問題員工產生之原因為何?
3.就法而言,企業可運用哪些法令處理問題員工?
4.問題員工於試用或正式任用期間,於法律上,企業之處理方式有何差異?
5.勞工確不能勝任工作之定義為何?企業如何舉證?
6.雇主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僱勞工是否適用解僱之最後手段性原則?
7.雇主可否以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予以調動?
8.勞資雙方因不能勝任工作解僱之爭議案例分析。
9.雇主以不能以工作為由解僱勞工之前置作業如何規劃?
10.雇主以勞基法第十二條各款法定事由解僱問題員工之要件分析
11.雇主以資遣或開除員工在法律效果上有何差異?
12.在哪些情況下,雇主不得解僱或對問題員工有不利之處分?
13.雇主不當處置問題員工有哪些法律風險?
14.企業如何降低或防範問題員工之產生?
15.企業可建置哪些管理措施處理問題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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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 6 |
費用 | 會員800元,非會員1500元 |
上課時段 | 2015/05/12(星期二)上午9:30~16:30 |
開班人數 | 60 |
是否供餐 | 是 |
授課講師 | 簡文成老師 |
授課經歷 |
勞資雙贏公司總經理、縣市政府調解委員、中華人事主管協會理事、全國工總及各縣市工業會人資法規講師,稅務法令半月刊勞基專欄作者、勞委會職訓局企業訓練聯絡網人力資源發展服務團顧問、輔導TOYOTA等五百多家中小企業。 |
聯絡人 | 劉先生 |
聯絡電話 | 04-25262934分機412 |
show@thiu.org.tw | |
注意事項 |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6樓(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課程費用:會員800元,非會員1500元
◆參訓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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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 否 |
附件 |
1. 課程報名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