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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訓練類別 企業經營管理講習
課程名稱 企業工時/休息/加班之規劃與爭議預防及處理實務 - 第二梯次
報名截止日期 2015-11-19
開課日期 2015-12-22
課程目的
課程主旨 為因應法定工時將由雙週84小時降為「單週40小時」,本課程特邀請簡老師藉由法令及法院判決案例詳細分析勞資雙方因工時及加班而衍生之各類爭議,並就修法前後有關工時、例休假、休息時間、輪班換班休息、加班補休、加班補休未休完等差異分析,且提供各項解套方案,使人力資源能有效運用,同時建立預防措施,避免日後此類爭議之發生及行政機關之相關處罰,兼有效控管加班費之支出。
課程大綱
 
正常工時、休息時間起訖及例假、休假、休息日等調整之程序為何?
二週內、四週內及八週內變形工時之排定方式有那些?
教育訓練、早會、備勤、待命、值班、候傳(on call)等是否併入工作時間計算?
雇主要求勞工於平常工作日加班之法定程序為何?
雇主於契約中約定勞工應配合加班之效力為何?
雇主要求勞工加班之時數有那些限制?例外規定為何?
雇主使勞工於休假日加班之要件為何?例假日可否加班?
雇主於何種情況下得命令勞工加班?並應遵守那些程序?
加班費計算標準可否將全勤、伙食、績效等排除,僅以底薪計算?
延長及再延長工時加班費得否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1.33或1.66?
加班費計算標準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定義為何?
勞工假日加班,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加倍之定義為何? 
休息日之加班費如何計算?
加班可否採換休處理?換休標準為何?未換休完畢者,如何處理?
勞工加班未填寫加班申請單,雇主應否發給加班費?
加班費是否為工資?應否併入平均工資計算?
加班費應否併入勞健保投保薪資金額及勞退月提繳工資?
工作時間得否扣除勞工個人基於生理需求而上廁所、喝茶時間?
勞工自動加班,雇主須給加班費嗎?
勞工同意配合加班,屆時未到工,雇主可否予以曠工處分?
勞工於產假期間主動提前恢復工作,可否請求加倍發給工資?
勞工於工作日或假日值班者,雇主應否發給加班費?
約定責任制人員或內勤人員無加班費之效力為何?
勞資雙方得否約定每月工資已折入加班費?
雇主如何有效控管加班費之支出?
那些情形之加班時數不需併入每月46小時計算?
加班費的課稅規定為何?那些情形之加班費屬免稅所得?
主管機關得否僅以員工出退勤卡作為工作時間之認定?
員工可以不打卡嗎?員工不打卡,雇主得否懲戒?如何懲戒?
 
加班工時上限如調整為一個月54小時,如何計算?如何藉由變形工時避免逾限?
例假違法加班,修法前後有無差異?企業如何避免?
輪班制之班次更換,修法前後,雇主應給予之休息時間有何差異?
修法前後,勞工休息時間安排之差異分析。
修法前後,雇主違法使員工於例假加班,應如何處理?如何避免前述情形?
修法前後,雇主依基40使員工於例假、休假及特別休假加班之補假有何差異?
修法前後,加班補休之補休標準及未休完補休之處理有何差異?
 
 
時數 6
費用 會員800元,非會員1500元
上課時段 104年12月22日(星期二)9:30~16:30
開班人數 60
是否供餐
授課講師 簡文成老師
授課經歷

勞資雙贏公司總經理、縣市政府調解委員、中華人事主管協會理事、全國工總及各縣市工業會人資法規講師,稅務法令半月刊勞基專欄作者、勞委會職訓局企業訓練聯絡網人力資源發展服務團顧問、輔導TOYOTA等五百多家中小企業。

 

 

聯絡人 黃小姐
聯絡電話 04-25262934分機400
Email sherry1513@thiu.org.tw
注意事項

◆上課地點:臺中市豐原區東仁街138號6樓(近豐原火車站,停車方便)

◆訓練費用:每堂課程會員優惠價每人800元,非會員1500元。以上費用包含講義、午餐及證書等。

◆繳費方式:報名表同課程費用掛號郵寄至420豐原區東仁街138號<臺中縣工業會>收,或劃撥後 (帳號:00257225、戶名:臺中縣工業會)連同劃撥收據、報名表傳真本會。

◆參訓須知:1.請務必於開課前完成報名,依報名順序額滿截止,以利本會開課前置作業。

2.參訓學員取得該堂課程個人參訓證書。

◆洽詢專線:04-25262934轉分機400黃小姐   ◆網址:http://www.thiu.org.tw

◆報名傳真:04-25257016               ◆E-mail:sherry1513@thiu.org.tw

需要學員證書字號
附件 1. A10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