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最新消息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第1點及第3點格式1、第4點格式2、第7點附表,名稱並修正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法規新知2026/07/10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第1點及第3點格式1、第4點格式2、第7點附表,名稱並修正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 相關附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第一點修正規定.pdf上一篇下一篇分享相關消息📣自116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30,90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調整為205元⚠臺中市政府公告「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分區範圍及管制事項」,惠請各會員轉知所屬移工遵守相關規定勞動部釋義有關「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