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最新消息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第1點及第3點格式1、第4點格式2、第7點附表,名稱並修正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法規新知2026/07/10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第1點及第3點格式1、第4點格式2、第7點附表,名稱並修正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相關附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案件處罰裁量基準第一點修正規定.pdf上一篇下一篇分享相關消息勞動部釋義有關「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修正案勞動部釋義有關「友善育兒職場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修正案勞動部釋義有關針對雇主通報外國人自行在外租屋是否仍應檢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案